今年第12屆金漫獎頒獎典禮終於在10月28日落幕,雖說是幾家歡樂幾家愁,但見到評審名單的公開,不免讓漫畫圈內人感到有些不明所以。七位評審之中,除了政大臺史所李衣雲副教授對漫畫研究頗有著述,以及南藝大羅禾淋助理教授雖出身新媒背景仍關心撰寫動漫相關文章,其餘評審的資歷與背景,顯然令人感到疑惑。
三位創作領域的評審中,雖說插畫家阿尼默老師曾於波隆納「加拉茲獎」獲得漫畫類首獎,但觀其創作經歷,僅出版過一本漫畫,可謂是漫畫新人而非專營漫畫的插畫創作者;而圖文創作者可樂王老師雖曾表示嗜讀漫畫,但創作經歷與漫畫關係甚小,插畫家陳又凌老師也是如此,不免讓人有種外行人來評斷本屆入圍漫畫的印象。畢竟,漫畫雖是以視覺為優先表現媒介,但卻與插畫領域重視的方向完全不同,圖文插畫家如何能精準評斷優秀作品,也令外界感到質疑。
最後則是《PAR表演藝術雜誌》客座主編江家華與音樂工作室負責人柯智豪,兩者與漫畫關係甚遠,雖說江家華曾為漫畫記者,撰寫過《法國漫畫散步 從巴黎到安古蘭:LA PROMENADE BD, DE PARIS A ANGOULEME》,但內容多有錯誤,也並非真正長期觀察漫畫發展的記者;音樂人柯智豪,與漫畫相關的事蹟似乎僅有與《CCC創作集》的跨界配音合作,少有表示對漫畫閱讀的興趣,不難理解此次文化部端出的評審名單為何難以令讀者與業界人士信服。
利益迴避的評審缺稀危機
為何會有這樣荒謬的評審選定,或許要回到金漫獎本身的報名制度與利益迴避規則,這在《金漫獎獎勵辦法》第五條第四項有明確聲明。事實上,不少資深的臺灣漫畫創作者已經有穩定創作節奏,尤其若是系列作品,那更是年年有可能報名,若要邀請這些作者成為評審,利益迴避的處置會顯得複雜且麻煩。況且,目前臺灣漫畫創作者的生存處境並不友善,要撥出至少一週到數十天的時間來審核所有報名漫畫,若是沒有充分的審查費用,也得不償失。
因此,金漫獎就必須在評審選定與利益迴避之間取得一個平衡的機制,畢竟條文並沒有禁止報名者身兼評審,就像布魯塞爾漫畫節的原子球獎,在2020年也出現評審主席 Dominique Goblet 獲選為貢獻獎的情況,然而因有明確的迴避機制,而能公開透明地與外界說明。所以,無論是針對作品的票選制或是分項計分制,事實上是可以將關係人士的票選與計分作加權處置,而不是全然地迴避與漫畫更有相關性的創作者,也應將投票與計分過程公開,以示透明。
再者,若可邀集的專業人士不夠多,事實上可以在最後決選階段時,邀請海外重要的專業人士當評審,提升臺灣漫畫所缺乏的專業評論能力,像是這次金漫獎所舉辦的漫畫座談會邀請了日本國際漫畫獎評審長里中滿智子老師,或是日本評論家吳智英老師、甚至是法國的亞洲漫畫專家Nicolas Finet,都是文化部可以考慮的海外漫畫評審人選,也可以藉此與臺灣的資深漫畫從業員交流。畢竟,同樣具有官方性質的中國動漫金龍獎,歷屆評審中不乏海外專業人士,以提升讀者對漫畫的評鑑能力,臺灣官方卻想不到這一步,令人感到惋惜。
跨界評審的公關利用不充分
然而,跨界的評審採用並非是不可行的,但金漫獎賽前不公開評審人選的制度,事實上對金漫獎並無助益,反而惹來更多外行人評斷漫畫的爭議。像這次完全沒有資深漫畫家或資深漫畫編輯在評審名單裡面,讓人特別質疑評選結果,尤其獎金如此豐厚,難免有令人感到隨意操弄納稅人的經費之嫌。
況且,我們可以觀察到,歐洲乃至日本的獎項,都會在結果公布前透明公開評審名單,日本的國家級獎項文化廳媒體藝術祭甚至會公布遴選評審的行政人員,以示負責。而歐洲的獎項則常以公開評審團,吸引讀者對獎項及入圍作品的關注,並透過評審團主席來保證名單的公信力。像是安古蘭漫畫節,慣例會將評審名單發布給媒體,且每年都會設置一位戲劇演員,來平衡專家過於菁英式的評選,更藉此吸收更廣大的讀者。(當然,其他評審都還是專業的漫畫畫廊經營者、漫畫作者、漫畫理論家、漫畫書店資深店員、漫畫專業評論記者等。)
在評審名單的操作上,不單僅是要有「足夠」的相關領域資深從業員,也的確需要「曾對漫畫表示關心」的跨域人士來作為公關宣傳的一部分,不需要心虛地將名單隱匿直到典禮當日才於頒獎典禮現場公布(甚至在之後還不公開在網路上,需要外界提醒才執行)。並且至少列上短文詳細介紹評審的完整資歷,而非僅是書寫頭銜,令民眾一頭霧水。
分類泯除致標準模糊,任由評審自由心證
而近兩年改制後最大的問題,則是因為獎項泯除作品分類,導致金漫獎的設立目標變得極為不明確。在《金漫獎獎勵辦法》之中,原本在第二條第一項中就有明確說明,是為了獎勵「出版發行優良漫畫出版品」,然而這次的評選結果,卻在評審團召集人李衣雲老師詮釋下,變成「金漫獎要呈現臺漫的多元性」(註1),不禁令人問起,一般獎項的設立不是應該針對項目本質的劃分去評斷其優劣,而將獎項頒給較為優秀的作品嗎?怎麼會是為了呈現多元性而有配票之嫌疑?
在這個多元性的主張之下,新人獎與年度漫畫獎的分類變得完全不具意義,理應在新人獎中評比的《獅子藏匿的書屋1》,竟然也進入年度漫畫獎入圍名單中,又再獲得年度大獎及金漫大獎,在金漫大獎是評審認為本屆最優秀之作品的邏輯下,讓人疑惑為何在新人獎卻輸給了《來自清水的孩子》 ?當然,獲獎作品事實上並非不優秀,而是明明有新人獎的分類,卻似乎因為評審團的自由心證而導致給獎標準自相矛盾,建議往後可以取消同時入圍新人獎及年度漫畫獎的機制,讓潛力新人有機會被鼓勵。
另外,今年新增的「政府漫畫獎」也定義不明,金漫獎想要鼓勵與政府機關共同合作的漫畫作品,然而與國立臺灣博物館合作的《雲之獸:來自遠古的守護者》被歸類在政府漫畫獎,與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合作的《畫電影的人:手繪海報的美好時光》卻被歸類在年度漫畫獎,令人費解,若有更明確的依據標準,也應公開說明。
再者,有些年度漫畫獎的獲獎理由也不足取信於人,例如《他的髮圈》論畫技、題材創新度、人物角色描寫,與國內外同類型的BL漫畫相比,總體水準都只能說是中等,再加上評審召集人李衣雲老師在本屆評選中格外重視的臺灣地景描寫(註2),本書也毫無深度刻畫;沒有適當的故事鋪陳,角色個性斷裂,整體情節安排僅僅是為了展示性場面的性虐BL套路,在商業類型市場中並不少見,然以性場面為主要著墨重點,對於角色互動關係甚少鋪陳的本作,竟因為具有「人與人關係的體會」(註3)而被評選推崇,甚至獲得年度漫畫獎的殊榮,還希望文化部能特別解釋,以弭平眾多資深漫畫讀者的疑惑。
這個案例也說明了每個得獎作品的評語應該以文字公開地展示在官方管道上,令大眾檢視該得獎作品是否真如評審團的評斷,才不會導致評審自由心證的狀況。
(待續)
註釋
註1:詳見《鏡週刊》〈【金漫12】《獅子藏匿的書屋》奪年度大獎 《閻王帖》《閻鐵花》兩大遺珠〉。
註2:詳見《自由時報》所報導的爭論,以及李衣雲老師的貼文。
註3:詳見評審召集人李衣雲老師貼文。
作者/吳平稑
於安古蘭苦修漫畫閱讀與創作,並遠到布魯塞爾學漫畫出版,還曾在法國另類日漫社黑蜥蜴打轉;總之,腦袋被漫畫卡住數十年,還會一直被卡,目前繭居歐洲心放亞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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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承認當時年紀小不認識可樂王事蹟,卻又武斷地說「大眾當然還是沒辦法全然相信可樂王對當代漫畫的評斷」,但試問「大眾」是你說了算?還是劉明昆說了算?至少我早在2000年以前就聽過老師講述「歐漫」與「日本青林堂」丸尾末廣、市場大介等一干另類思潮的《當代漫畫課》衝擊腦洞大開受益匪淺。其他評審我不認識,故我不武斷評論之。建議還是莫因不知而一再誤導視聽。 CCC留言版功能限字數及序列很爛根本不能討論,故這是我最後一次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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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本文作者建議要請國際評審的實際可行方法是什麼?漫畫不只有「畫」還有「故事」、「語言文字」等等,如果翻譯不好應該也會影響到內容。另外,如果請日本評審是否就要翻譯成日文?請法國評審就要翻譯成法文?這些成本與翻譯由誰負擔?政府?漫畫家?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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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顯然不提可樂王報章雜誌連載的「漫畫」,只拿其「圖文」的部分來說嘴,這種輿論製造跟網路路人甲隨著起鬨有何差異?當你要用「評審資格論」批評評審「資格不符」、「著作內容多有錯誤」,批評前請自己做足功課。該文作者提出的「金漫獎分類建議」越看越荒謬。寫文章從來不意味就是理性批判,恐怕更暴露出自己學術無知的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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