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月底,《SEXY田中小姐》漫畫的改編電視劇爆出原著者告白親撰劇本的來龍去脈,當人們還在為此爭論時,卻急遽發展成不可挽回的憾事。
雖然還有許多不明確的部分尚待釐清,但如果時間能夠回轉的話,真希望有人能及時安慰老師:「請不用為一次失敗的合作結果暗自神傷自責,希望老師用更多精彩的創作超越這一切,相信還會有其他優秀的影劇製作群帶來改編機會……」
影劇改編會出現的問題,其實遠在漫畫開始受人改編之前,就在許許多多小說作品發生過了。首先因為不同表現媒介帶來的美學差異(即使同樣以影像為主,連續靜態圖片的漫畫還是與動畫影劇的動態表現有所不同),自然要做出一定程度的變動來轉換原作的精彩之處。
此外也因為篇幅問題,原作劇情段落、角色戲份的時間分配不一定契合影劇的片長,改編者也因此需要對情節及人物進行刪除或增補,尤其若是改編尚在連載中的作品,還要配合影劇篇幅給出故事的高潮與完結段落,甚至可能需要準備原作沒有的新創劇情。這一切都極有可能讓影劇版本的故事出現天壤之別的變化,不可不慎。
不過,很多人看到影視改編爭端時會自然地靠往原著至上的立場,但至少對觀眾來說,「大改原著」本身絕非罪惡。
一些作品為人稱頌的導演,也有著「原作粉碎機」的稱號。像是宮崎駿(《魔女宅急便》、《霍爾的移動城堡》其實都有原作,被他做了非常大幅度的變動)、押井守(《福星小子》電視版就放任製作群恣意加入各種原創要素,到了他擔綱編劇的「劇場版2綺麗夢中人」,更是讓作者高橋留美子說出「這是押井守的福星小子」劃清界線),他們擁有自己的創作風格與見解,原著對其來說更像是作為一種靈感依託,說好聽是「有獨特的詮釋方式」,說難聽點或許是「借題發揮」、「借殼上市」。
但這些歷經時間考驗的地位成就顯示出,如果動畫作品本身有吸引人的獨到風格,其實不管原作者做何感想,觀眾是會認可的。另一種「不照漫畫原著改編」的例子,則是像「漫威電影宇宙」這樣的作品。雖然有著通透漫威漫畫的總監來執掌全局,讓影劇的角色、事件與要素不致跳脫漫畫過遠,但也確實從來不會照搬原著情節發展來演,更多是作為一種靈感與致敬的來源。而最終評定各部電影好看與否的,也不是原著漫畫的讀者,而是更為廣大的全球電影觀眾。
當然,絕大多數的影劇改編並非由上述那些獨特的製作人士經手,主要是由既有電視電影公司的影劇產製工業進行。影劇公司與電視製作人的考量是將影視產品的商務成果放在優先位置,而且以電視劇來說,他們希望優先吸引的不是已經熟悉原著的讀者,而是平日觀看各種影劇,可能根本沒有漫畫閱讀習慣的另一批客群。因此製作方面很可能會根據影劇界的經驗提出各種合理乃至不合理的改動需求,把一些容易對目標客群取得成功的劇情模式套用進來。
例如,要有充分篇幅的戀愛劇、人情劇,甚至還有要突顯特定演藝明星、因而加強飾演角色戲分之類的業界要求。這類要求也不是專對漫畫改編而來,就算是原創影劇也一樣,只是有了原著可供比較,更讓觀眾讀者容易意會到差異而已。如果洽商改編案子的製作人在原著上面尋求的,只是便於配合檔期制式出產影劇的故事素材,安排改編人員時就很可能會組成一個對原著並無共鳴、或者錯誤解讀原著要旨的製作團隊,有意無意地造成改編成果出現重大落差。
過去幾十年的業界生態如此,在漫畫的社會地位還不高時,多數漫畫原作者對於改編影視也往往不會抱著太高的期待。如果能忠實呈現自然最好,如果內容改動過大或者成果不盡人意,也就保持著友善的距離,當作是一次打書廣告的機會就好。近來隨著漫畫社會地位的提高、原作者高度參與帶來改編成功的作品越來越多,使得影視製作方更願意讓原作者在企劃中有更多提出意見的空間,同時也提昇了作者對成果的期待程度。
但是對自身原著的忠實性重視到什麼程度、接受改動的開放程度,每位作者自然不會相同,如果影劇製作人與代為洽商的出版方沒有真的理解「作者能接受的改編底限」在哪裡,即使簽訂了合約,也不能保證整個計畫有協調出一個彼此都真心同意的共識。影劇改編背離原著期待而引來失敗危機,最大的癥結或許不是個別改編細節的忠實與否,而是讓原著與改編雙方的共識溝通出現嚴重斷裂、各行其是。
例如這次《SEXY田中小姐》事件,就是在原著與改編雙方並沒有建立起基本共識的情況下倉促成行,只有約定好「作者會確認劇本是否忠於原著,並視需要改動」,影視製作人對於雙方的見解鴻溝卻消極應對,自始至終沒有安排製作群與原作者預先見面討論,而放任他們用自己慣有的方式改動原始故事寫成每一集劇本稿,造成作者需要逐一勞神反覆修改,到最後還必須親自下來寫劇本,卻招來(可能不知原著方與電視台約定細節的)影劇編劇的不滿。
如果編輯能協助作者當機立斷審慎評估,在更動部分可能會超出容許界線、監修工作無法負荷的不利條件下斷然中止改編企劃,或許就沒有後續這些爭議與悲劇了。
同樣由小學館漫畫改編、由同一位編劇家負責編劇、同樣出現異於原著角色安排的影劇《勿說是推理》,卻是由導演製作人主動爭取改編,而且請來原作者也高度認可的主角演員,作者也不時前往拍攝現場與工作人員交流,劇本部分只需要負責提供各種意見發想、追加部分台詞,最終卻得來備受好評的結果,可以說是完全顛倒過來的案例。
擁有諸多亮眼改編紀錄、甚至獲得國際影視改編合作的集英社,其成就也不是一蹴可及。十五年前他們率先進軍好萊塢的《七龍珠:全新進化》,也率先成了一樁大慘案,讓人們對美國改編日本漫畫徹底失去信心。十五年來隨著日本漫畫國際市場持續開拓、產業地位與資源優勢不斷增強,出版社也持續發展改進影視合作的交涉立約辦法。
最近與網飛合作推出了叫好又叫座的《航海王》影集,就是成功協商將作者的意向優先放到最關鍵:相較於《七龍珠:全新進化》鳥山明空有執行製作人的虛位,製作團隊卻可以不需要聽從他的建議,《航海王》則能約定只要作者尾田榮一郎不滿意,這耗費超過一億美金的影集就不被允許公開。
這樣將原作者的把關放在最重要的位置,再配合製作群積極與他來回交涉討論各種更動細節、甚至配合他的要求重拍或刪除部份拍攝結果,才能達成製作規模如此龐大,卻又在尊重原著與變更內容達成平衡的影劇成果。代表原著方的出版社該作到的,或許就是這樣談好合約規範、對改編團隊做出合宜的底限限制,讓原作者不需要被動期待對方的善意,就能夠在各自利益與規範的合約運作下,確保原著、改編者、觀眾三方都能獲得滿意的結果。接下來就是需要整個業界建立起完善的制度,讓這些成功的交涉不再是「特例」而能成為「基本慣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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