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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倫摩爾初登板(下):衝撞漫畫典律的迴聲

艾倫摩爾初登板(下):衝撞漫畫典律的迴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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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倫入侵時光機 2022-10-12 桑妮

在上篇文章中,我提到摩爾對奇幻文學的愛好讓《沼澤異形》引出了一些重要效應。這些效應大概可以分成兩部分,一是後續英倫入侵創作的風格傳承,二是將過去美國的漫畫產業自律,從負面遺產化成凝聚新世代認同的手段。

受到《沼澤異形》啟蒙的作者中,於公於私最密切應屬日後創造出《睡魔》的雙棲作家尼爾蓋曼(Neil Gaiman)。下一期專欄,我會再清點英倫入侵於《沼澤異形》降生後的一些重要產出,尤其是《睡魔》(The Sandman)與《地獄星》(Hellblazer)。此處僅先回顧蓋曼與《沼澤異形》的因緣,日後專欄會更深入說明《睡魔》與《沼澤異形》彷如姊妹作般幽微的風格連動。

艾倫摩爾與尼爾蓋曼的私交匪淺,深到什麼程度卻無信史好說,僅有多年來散落各處的當事人說詞可靠。有兩件事特別值得一提,一是當摩爾八○年代與2000AD鬧僵導致重要的女性科幻漫畫《哈洛瓊斯之歌》(The Ballad of Halo Jones)迄今未能連載完結時,蓋曼竟是極少數能私下一窺摩爾不願釋出的腳本全貌之人(註1)。二是,根據蓋曼多年來的一貫說詞,摩爾也真的是蓋曼漫畫創作的導師,而兩人交會的原點,便是《沼澤異形》。

根據蓋曼的說詞,他與摩爾本人第一次見面於1985年,為的正是《沼澤異形》。但《沼澤異形》為何吸引蓋曼?

若回看蓋曼自己的奇幻小說家身分與創作歷程,他日後雖仿效摩爾加盟2000AD旗下的《未來震盪》進行短篇創作,其長遠興趣始終不在2000AD標榜的叛客精神,而更寄情西方宗教與神話,以及托爾金(J.R.R. Tolkien)、路易卡羅(Lewis Carroll)、C. S. 劉易士(C.S. Lewis)、瑪麗雪萊(Mary Shelley)等典型的歐陸奇幻作家。由此回到《沼澤異形》風格潛藏的兩面性,雖然《沼澤異形》容易被簡單歸納為一種南方哥德(Southern Gothic)創作,但從摩爾個人的特殊身份而觀,其改造後的成果也是介於當年2000AD引領的英國叛客、政治潮騷,以及摩爾個人對恐怖文學傳統的強烈興趣上,而正是後者深深讓當時的蓋曼傾心。蓋曼結識摩爾後,他讀了摩爾的劇本草稿,不久後便自己在家寫出了兩個《沼澤異形》劇本,摩爾將其一用去了《沼澤異形》,另一篇則在1986年交到了DC編輯凱倫伯格手上。蓋曼不久便循著摩爾腳步開始為DC撰寫故事,促成這段緣份的《沼澤異形》腳本則在日後以短篇形式出版,題名是《綠人傑克》(Jack in the Green)(註2)。

尼爾蓋曼所撰寫的《綠人傑克》(Jack in the Green)內頁。© & TM DC Comics.

尼爾蓋曼的個人因素外,《沼澤異形》的恐怖類型敘事留下的另一重要線索,便是日後成為《地獄星》主角的密教偵探(occult detective)約翰康斯坦丁(John Constantine)。康斯坦丁漫畫史上第一次登場是在摩爾的《沼澤異形》三十七回(註3)。故事中的他是個來自英國的超自然偵探,來訪美國是為調查一股「正在醞釀的巨大邪惡」,後續結伴沼澤異形在美國各地冒險。在上一篇文章中,我提到摩爾始終沒在《沼澤異形》連載中解決內在他敘事興趣間的矛盾,而等摩爾的風格成熟,他也無意將《沼澤異形》的故事續說下去。有趣的是,這個工作後續在《地獄星》中由另一位英倫入侵作者傑米德拉諾(Jamie Delano)完成了。德拉諾的作法遠比《沼澤異形》時期的摩爾更激進。他將康斯坦丁的犬儒、怕事與自利的負面心理強化,並明白歸咎於英國藍領在保守黨執政期間受的不平待遇,這個「犬儒勞工」的形象從此陰魂不散,使康斯坦丁成了英倫入侵創作中最重要的符號之一。

《地獄星》主角約翰康斯坦丁第一次登場於《沼澤異形》三十七回。© & TM DC Comics.

英倫入侵內部的傳承外,摩爾執迷的恐怖漫畫敘事產生了什麼外部效果呢?為此,需要將《沼澤異形》的「恐怖性」轉到另一個方向。數十年後的今天看來,摩爾的《沼澤異形》仍是純粹的恐怖漫畫,即使這個由沼澤異形身分殊異性提煉出的「純粹」,相較於七○年代美國出產的一批精緻化恐怖電影如《大法師》、《失嬰記》或《德州電鋸殺人狂》,似乎並無明顯進展,但《沼澤異形》的突破仍需放回當時英美漫畫的歷史脈絡,尤其考慮到美國漫畫業獲得的解放多少遲了影視產業一步。《沼澤異形》這方面最知名的突破,也是讓它日後獲得神話地位的事件,便是它的第二十九回。

發生了什麼事?簡而言之,它送去美國的漫畫規制局(The Comics Code Authority,簡稱CCA),但CCA認為它的內容不合規定而不願批准發行。根據《漫畫記事》第93期(註4)的訪談,摩爾和畢賽特都建議過DC選用鎖定漫畫專門店市場的直銷通路,就可避開CCA審核,但DC不願放棄報亭販售的銷量,決意不管CCA的裁量,硬是發行漫畫,也造就《沼澤異形》第二十九回「三十多年來第一個成功闖關CCA成功的主流公司漫畫」的傳說。

嚴格來說,放大《沼澤異形》闖關一事的英雄性有其問題,因為從漫畫產業以CCA自縛到摩爾接手《沼澤異形》,漫畫業在三十年間持續鬆綁自己,遠非一蹴而成。在《沼澤異形》破例前,另一個曾無視CCA告誡的案例是1971年Marvel的《驚奇蜘蛛人》(The Amazing Spider-Man)第九十六到九十八期,雖然有別於《沼澤異形》,《驚奇蜘蛛人》當時能如此大膽,一部分是因為該刊物早在發行前就獲得美國政府部門的反毒宣傳撐腰。種種改變不及備載,但從這兩個案例做比對,《沼澤異形》甚至沒有當局背書就敢以在商言商的姿態「忤逆」CCA,提示的是一個常被忽略的重要因素,那便是漫畫販售模式的改變(也是為何摩爾和畢賽特建議過用直銷通路躲審),受限篇幅尚不能詳細討論,仍先一提聊作伏筆。

其實,有關CCA與美國漫畫業興衰間的關聯,長期存在漫畫迷與普羅受眾間的神話敘事之一,便是在宣稱CCA管控導致漫畫出版業走向死亡同時,放大後續許多編輯部「衝撞CCA底線」創造的外部效應,同時卻無法解釋,何以同樣受制於業界自律規章的好萊塢片廠體系未在1934年後一夕淪亡,而得直到48年,美國最高法院釋出反托拉斯的派拉蒙判決(the Paramount Decision),導致片廠無法再以包場銷售(block booking)一條龍壟斷製作、發行與映演後,黃金好萊塢才走向終點。

在我看來,與《沼澤異形》衝破CCA限制最有關的歷史面向,是它以恐怖漫畫之姿達標。當年CCA創立後,最有資格抱怨受害的便是曾以恐怖漫畫品牌雄據產業一方的EC漫畫(EC Comics)與其首腦威廉蓋恩斯(William Gaines)。這組名字在華人區名聲不響,但不少人應對HBO的恐怖節目《魔界奇譚》(Tales from the Crypt)仍有印象。《魔界奇譚》以及相關的電視節目,就是以當年EC漫畫的刊物當藍本打造。底下,讓我花些篇幅叨絮一下CCA與大型漫畫公司、電影業間的恩恩怨怨。

美國娛樂產業六○年代前的歷史,無一例外牽涉到產業如何與民間勢力、政府力量斡旋,道德審查為此時期最大的槓桿點之一。CCA的誕生實為漫畫業腹背受敵於國家立法監管與民間道德輿論,遂先行提出自我規制以求生存。1948年,警覺到各州立法人士蠢動,也意會到報媒正加劇抨擊漫畫內容對兒少心智有不良影響,一些漫畫出版商組成了漫畫雜誌出版協會(Association of Comics Magazine Publishers,簡稱ACMP)。這個貿易組織以電影業的海斯法典(The Motion Picture Production Code,又稱Hays Code)為基礎提出一系列針對漫畫出版內容的規範,希冀督促業界自律,好免除民間勢力與政府力量的叨擾,但約束力始終不成氣候。到了1953年,美國參議院因應公眾聲浪組建青少年犯罪小組委員會(The United States Senate Subcommittee on Juvenile Delinquency),並在1954年舉辦公聽會。公聽會最終沒導致任何形式的漫畫審查法出現,但恫嚇產業的目的卻已達成:公聽會將輿論壓力堆疊到新高峰,使漫畫業被迫以自主監管應對。

ACMP的後繼者美國漫畫雜誌協會(The Comics Magazine Association of America,簡稱CMAA)便在前述脈絡下誕生。CMAA創立後祭出CCA約束漫畫業,從此改變美國漫畫出版業的進程。在CCA的誕生歷程中,漫畫業與政府監管間的對抗顯而易見,而另一方面,訴求漫畫內容審查(暫且不分自律或立法派)的民間聲浪中最需注意有二,一是體面文學國協((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Decent Literature,簡稱NODL)的推波助瀾,二是精神醫學家弗德里克魏特漢(Fredric Wertham)對兒少問題的論述。

NODL的前身是體面國團(National Legion of Decency,簡稱NLOD),其為美國天主教民間勢力。體面國團誕生於1933年,與海斯法典的誕生幾乎共時。這是否只是巧合呢?其實,以34年電影業深感腹背受敵、最後不得不團結屈從的情狀,NLOD作為一「挾持」電影業的民間外力突然降生,怕是人為多過偶然。擔任美國電影協會主席的威爾海斯(Will Harrison Hays)推行電影業規範並非雷厲風行,他早在默片與有聲電影交界前,便身居第一線敦促好萊塢以自我規束抵抗外界道德輿論,但海斯與他的規範真正開始發酵是在1933年,數件大事在當年接續發生,標誌著好萊塢風向的轉變。

1933年3月,美國總統羅斯福(Franklin Roosevelt)為對抗大蕭條推出第一波新政(The New Deal),將電影產業納入全國工業復興法(National Industrial Recovery Act,簡稱NIRA)下。一般共識是,電影業不信任羅斯福政府與NIRA,深憂娛樂產業會受政府進一步立法挾制。然而,這個巨大的「外患」當前外,電影業另有內憂正在醞釀,這個人物便是周旋於電影協會與天主教勢力間的喬瑟夫布林(Joseph Breen)。雖然電影製作規章掛著海斯的名號,喬瑟夫布林與他的製作條例局(Production Code Administration)才握有審查實權。布林十分清楚好萊塢屋不樂見政府監管的心理,他又私下與NLOD往來密切,這個組合是當年美國天主教社群把持好萊塢屋審查的關鍵之一(註5)。

NLOD逼迫產業就範的方式,主要是組成調查小組,對當年度的出版物進行篩選,再交付天主教傳媒為信眾列舉出有問題的「黑山羊」,達到道德拒買、道德拒看之效,使分銷商獲利困難。有了海斯法典成功的前例,NODL大致仿效NLOD的動員模式,只是針對的對象轉向了讀物(註6)。NODL與類似的民間道德勢力碰到的主要問題是,他們能動員民眾阻止或道德勸說產銷下游的從業者,卻無力讓聲援他們的立法人士離通過漫畫審查法更進一步(註7)。

簡而言之,少了國家介入和喬瑟夫布林這樣的「內應」,漫畫商不全然害怕天主教勢力。《批准章─漫畫典律的歷史》(Seal of Approval: The History of the Comics Code)中,作者艾米基斯特尼伯格(Amy Kiste Nyberg)整理相關人士立法推動漫畫審查法的歷程時,提到一個關鍵:合憲性(constitutionality)(註8)。在40年代,漫畫並非唯一一批遭到風化批評的大眾讀物,而相關立法推行受阻通常與1948年美國最高法院的溫特案(Winters v. New York)有關。在該案中,紐約下級法庭對持有「不良雜誌」書商莫瑞溫特的定罪遭最高法院駁回,理由是考量到娛樂與資訊間的界線模糊,紐約法庭判決時援引的猥褻法(obscenity law)有違反聯邦憲法第一與第四增修條文之嫌。正是有該案為鑒,不樂見漫畫審查法成功的ACMP往往在堅守業界自律的立場下,援引該案為漫畫業尋求憲法庇護。

從結果來說,立法派與ACMP兩敗俱傷,因為立法派始終無力扳倒憲法第一與第四修正案,漫畫業則只當ACMP是擋箭牌,不願受其挾制自律。最終逼使漫畫業屈從的人物,一般認為是在公聽會上啟到巨大作用的精神醫學家弗德里克魏特漢和他的著作《純真的誘惑》(Seduction of the Innocent)。魏特漢當時在公聽會上的主要對手,便是威廉蓋恩斯與他的EC恐怖漫畫。魏特漢堅持其精神醫學專業的立場,長年主張漫畫為鼓動兒少暴力行為的元凶之一,更在公聽會上動用了蓋恩斯的恐怖漫畫當「不良示範」,蓋恩斯雖慷慨陳詞為EC漫畫辯護,輿論傷害已經造成。公聽會結束後,立法派的美夢沒成真,EC出品的恐怖漫畫卻仍因CCA加緊業內管制而失去販售通路(註9)。

蓋恩斯的恐怖漫畫於公聽會中,作為「不良示範」被援引。翻攝自《批准章─漫畫典律的歷史》(Seal of Approval: The History of the Comics Code)。

蓋恩斯的恐怖漫畫於公聽會中,作為「不良示範」被援引。翻攝自《批准章─漫畫典律的歷史》(Seal of Approval: The History of the Comics Code)。

如同前所強調,要真正評估CCA對漫畫業造成的傷害與影響並不容易,漫畫販售通路的改變和電視文化興起皆是需要考慮的因素。但CCA與魏特漢在美國漫畫社群長遠留下「保守」惡名卻是不爭的事實,這份惡名也相對抬高了EC恐怖漫畫日後在美國反文化風潮(Counterculture movements)中的地位。

時至今日,CCA已經失去它的管控力,漫畫迷對CCA的「恨意」是否還如此淵長?或許,《沼澤異形》的傳奇是一個例證,另一個例證則是《蜘蛛人:新宇宙》的片頭:電影開篇沒多久,CCA的印章便大咧咧打在銀幕上。這個舉動看似微小,卻是最高明的行內人玩笑。

 

註釋

  1. 這段軼事,蓋曼後來在2000AD的紀錄片Future Shock! The Story of 2000AD(2014)中也重提了一次。這個段落出現在電影42分開始對《哈洛瓊斯之歌》的介紹。
  2. 蓋曼的說法見於Neil Gaiman's Midnight Days(1999)這本集錦書中。蓋曼在書中收錄的《綠人傑克》的前言中提及了作品的緣起。
  3. 有一派說法是,康斯坦丁的「視覺形象」早在《沼澤異形》漫畫二十五回便出現;此處不採用這個說法,理由是二十五回的劇情並沒有具體機關幫助讀者辨識這個人物。
  4. 完整訪談可以參考The Comics Journal No. 93, P12開始的內容。目前《漫畫記事》已將舊刊物內容放上網路,但需訂閱才能觀看。
  5. 有關布林當年如何與NLOD把持住電影業自我監管,可以參考湯瑪斯多赫蒂(Thomas Doherty)所寫的Hollywood's Censor: Joseph I. Breen and the Production Code Administration一書。多赫蒂在該書第三章Hollywood Shot to Pieces詳盡整理了當年NLOD與布林合作的始末。
  6. NODL至少早在1942年便與漫畫業有了衝突,理由是為了刊載神力女超人(Wonder Woman)的刊物《感性漫畫》(Sensation Comics)遭NODL列名。整件事的始末,可參考大衛海度(David Hajdu)撰寫的The Great Comic-Book Scare and How It Changed America一書第四章。
  7. 這裡也顯露一個問題,那就是天主教勢力不見得與立法派站在同一陣線上,雖然他們的動作有利於立法派的聲浪。此處礙於篇幅,僅將兩方立場潛在的裂口聊作一提。
  8. 有關立法派與漫畫業當時爭鬥的細節,尼伯格在該書第三章有較全面的整理。
  9. 公聽會後,蓋恩斯的恐怖漫畫與CCA之間的矛盾具體而言如何擴張以至於這批漫畫徹底退出市場,目前仍是需要第一手資料考證的懸案之一,此處不進一步深究。可以肯定的是,EC公司的蹤跡並未因此消失於流行文化史上。蓋恩斯的恐怖漫畫雖失去通路,這批恐怖漫畫對於地下漫畫時期的創作仍有重大意義。他的幽默刊物《瘋狂雜誌》(Mad)也一路活到了二十一世紀。

延伸閱讀

  1. Hajdu, D. (2008). The Ten-Cent Plague: The Great Comic-Book Scare and How It Changed America. Farrar, Straus and Giroux.
  2. Hajdu, D. (2008). The Ten-Cent Plague: The Great Comic-Book Scare and How It Changed America. Farrar, Straus and Giroux.
  3. Doherty, T. P. (2009). Hollywood's Censor: Joseph I. Breen and the Production Code Administration.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4. Gaiman, N. (2016). Neil Gaiman's Midnight Days. Vertigo.

 

Author / 桑妮
文章見於放映週報、釀電影。電影Podcast『字戀男與變焦女』節目共同主持人與定期來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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